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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四级以上航道船舶实施进出港电子签证

华东水运网    2016-12-13

近日部局印发《关于做好内河船舶进出港报告准备工作暨内河船舶实施电子签证的通知》(海船舶〔2016〕628号),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实行电子签证。

  船舶或其公司登录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http://180.169.34.36/)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信息等相关信息即可办理船舶电子签证注册。船舶电子签证注册经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校核通过后,船舶或其公司即可利用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http://180.169.34.36/)或者船舶远程电子签证APP(下载地址:http://m.msa.gov.cn/)进行船舶进出港电子签证申报。

  据悉,内河船舶进出港实施报告制的法规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待下一步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实施船舶报告制后,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报告内容、操作步骤与电子签证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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