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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超载1人计扣8分 湘潭开出首例船员违法单

华东水运网    2016-08-27

湘潭在线8月27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谢雨 通讯员 黄金宝)道路运输机动车超载要受罚,水上交通也如此。8月26日,湘潭市地方海事局受理了湘乡市地方海事处上报的一起船舶涉嫌超载运输违法计分案例,超载 1人,计扣8分。这是湘潭自今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船员违法计分办法》以来,首例水上交通违法计分案例。

“船号为湘湘乡客0014船员刘军,因超载营运被一次计8分。”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海事执法人员在湘乡水域检查时,发现这艘核载 25人的客船超载1人,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据船员违法计分办法,对其开具了计8分的处罚通知书。

该负责人透露,整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是我市交通行业核心工作,也是湖南省 关于船员违法计分管理实施意见的查处重点。根据今年1月起实施的新船员违法计分办法,船员累计计分周期(即计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为15分,海事执 法人员可对内河船员安全、船舶防污染两大类56项违法行为分别实施不等计分,并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性计分15分、8分、4分、2分、1分五 种,同时将情况录入全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

“这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举措,如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样,采用以罚助管模式,才可引起每一位船员和船长的高度重视。”市地方海事局负责人介 绍,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分达15分,海事部门将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 训,通过考试后才能再次参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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