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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法采砂入刑第一案船舶被拆解 船主已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图文)

华东水运网    2018-03-22

3月20日,在枝江董市镇采砂船舶长江边集中监管点,随着一声令下,工人们登上一艘“三无”吸砂船,开始拆解船舶,大型吊机将船舶部件一一分解。

当天,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及各市州相关部门,在枝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省水利厅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刘家君介绍,被拆解的这艘船舶所涉案件,是湖北因非法采砂入刑的首个案件。

去年8月21日,枝江水政执法部门在长江枝江段关洲水域,当场抓获正偷采江砂的“鄂宜昌货秦号”自卸运输船和两艘“三无”小型吸砂船。经查,“鄂宜昌货秦号”船主覃某,曾于去年7月21日、7月29日,在长江松滋段非法采砂,受到水政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底出台的司法解释,两年内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适用刑事处罚。无证非法采砂,按非法采矿同罪处理。今年1月,法院依法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0个月、没收非法所得4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徐少军说,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是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和河湖长制要求的重要内容。非法采砂入刑的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我省办理非法采砂入刑案件20余件,目前已宣判5件,要继续加强刑事打击力度,保护长江生态和长江安全。(记者唐宜贵、吴擒虎、通讯员陈永红)

联合执法,让非法采砂无处躲藏

“肠子都悔青了!”湖北非法采砂入刑第一案“主角”覃某被抓后,反复念叨。

覃某交代,以往采砂一夜能挣4000元,被抓前像做贼一样到处躲,还挣不到1000元,连油费、人工费都不够。

长江干流越管越严,覃某等人“转战”长江支流,松滋河一度成为全省非法采砂最猖獗的河段。覃某被抓入刑后,半年过去了,松滋河再没抓获非法采砂人员。

变化之间,折射出什么?

夜半满江“打游击”

去年5月初,夜里11点,枝江水政监察大队队长朱文博在江上巡逻,发现一艘满载砂石的运输船,但船边没有吸砂船。

登船询问,船老板态度强硬:“我的砂是从下游运过来的,不是在枝江采的,你们没权检查!”

朱文博一摸,砂子还是湿的,货舱有水外溢,“这不是刚从江底采上来的么?”船老板改口:“这是刚从砂场买的。附近又没吸砂船,反正我没采砂!”

事发江段,是长江马洋洲水域,马洋洲头部归枝江管,尾部归荆州区管,对岸归松滋管。吸砂船吃水浅、速度快,一发现水政执法船,就会往其他地区管辖的水域逃窜。等枝江水政通知荆州区或松滋,吸砂船已趁夜色逃远了。

这种尴尬,已困扰水政执法人员多年。湖北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刘家君说,不法分子常利用交界水域游击偷采。河道采砂是属地管理,游击采砂船很难抓获。

采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例如,水政执法部门只能抓现行,对正常行驶的船舶,需海事等部门配合才能登船检查。

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九龙治水”,困难重重。

非法采砂久禁不绝。原来白天也采,随着打击力度加大,转到趁夜偷采;长江干流偷采处罚10万元至30万元,违法成本高,不法分子就转到长江支流,即使被抓也只罚1万元至3万元;最严重时,在松滋河每天能抓4艘采砂船。

2015年,朱文博在查扣吸砂船时,被船主砍了两刀,至今留有疤痕。去年4月,枝江水政监察队员薛明上船检查时,被非法采砂的禹某抱住准备跳江,千钧一发之际,被同行的执法人员拉了回来。

联合执法出重拳

松滋河一边归枝江管、一边归松滋管,打击非法采砂难度极大。

去年3月,枝江、松滋水利局创全省之先,设立联合执法点,成立联合执法专班。一时间,非法采砂船抱头鼠窜。

去年7月21日,船老板覃某心怀侥幸,把吸砂船开进松滋河。被抓后,朱文博劝他转行干正事,用船拉煤运货。

过了8天,覃某在松滋河非法采砂再次被抓。朱文博提醒他,如果有第3次,就要刑事处罚了。覃某没放在心上。

1个月后,覃某转移到关洲河段采砂,被联合执法专班抓获。朱文博回忆,当时共有两条吸砂船,其中一条逃窜到宜都。枝江和宜都立即启动联合执法程序,将逃船抓获。两条吸砂船均被拆解,覃某钱没赚到,反而身陷囹圄。

该案在当地形成强烈震慑。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徐少军说,枝江创新的跨区域联合执法模式,值得在全省推广。

今年3月12日出台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规定,采砂管理的多个部门,要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专项打击,推动行政、刑事手段双管齐下;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各部门要协调统一;联合开展涉砂船舶检查、监督和惩处;建立涉砂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

目前,湖北已搭建起鄂湘、鄂赣皖两个省际联合执法制度,湖北长江上游片区、下游片区两个区域联合执法制度。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执法机制正在形成,非法采砂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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